《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近日,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机制》。《工作机制》是首届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推进会议的重要成果,对推动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作机制》明确了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组织协调、责任分工、保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信息化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以《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中国林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在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五个统一”的基础上,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提升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以全面整合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为重点,协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为建设林业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按照“分期推进、试点先行”的建设模式,建立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平台,整合建立各类林业基础数据库,建立国家林业局与长江经济带省市林业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
成立了以国家林业局信息办主任为组长,长江经济带11省市林业厅局信息化主管领导为副组长,11省市林业信息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协调小组,承担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的总体指导协调工作。
《工作机制》明确了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协调小组、国家林业局信息办、四川省林业厅、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林业厅局的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共同为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作出贡献。
为推进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重要工作会商制度、业务协同制度、专题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
《工作机制》的建立必将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建设林业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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